7月7日,充电桩行业迎来一个新利好重磅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通知。通知指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国充电设施网络布局,稳步构建布局合理、品质升级、技术先进的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7年底,力争全国范围内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10万台,服务品质和技术应用实现迭代升级。

《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

停充圈把文件的重点做以下简单梳理:

1、省级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率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利用率超过40%的充电设施实施大功率改造。

2、各地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会同投资主管部门支持具有良好投资能力和运营经验的优质运营商开展场站建设、改造和运营。

3、积极布局公交、物流、中重型货运等专用大功率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企业自建的大功率充电设施网络,原则上应无差别开放。

4、各地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鼓励企业打造服务优质、特色鲜明的大功率充电品牌,树立高品质形象标杆。

5、鼓励打造智能有序大功率充电场站,建立大功率充电场站与配电网高效互动机制,因地制宜配建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

6、充电运营企业要加强设备采购管理,核验充电桩及配套设备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等信息,确保符合质量规定。

7、鼓励对分体式设备采用大功率充电优先的功率分配策略。加快高压碳化硅模块、主控芯片等核心器件国产化替代,推动涵盖零部件、系统集成、运营服务的充电产业链整体升级。

8、各地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用地、供电、财政、金融等配套政策供给。鼓励给予充电场站10年以上租赁期限。

9、重点解决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用电容量。

10、适时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大功率充电应用城市与高速走廊。